法院受理该案后,林女士又提起了司法鉴定申请,请求对自身的人身损害原因、人身损害程度、赔偿数额、后续治疗费用,以及该纠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伤残等级等申请鉴定。
但依法选定的几家鉴定机构,分别以缺乏相关的鉴定规定、超出鉴定能力、缺乏鉴定标准以及鉴定技术有限、非鉴定范围等理由,对鉴定申请未能受理。
如此一来,林女士的诉求能否受到支持便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如果缺乏相应的鉴定意见,林女士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主张,在举证方面便压力巨大了。
经一审法院释明,林女士决定选择本案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