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林女士与美容机构建立合同关系的目的在于改善外貌、优化感官,也就俗称的要变得漂亮,但根据林女士与美容机构员工的聊天记录,以及林女士前往医院就诊的病历等资料显示,林女士在接受了美容服务后,却出现了身体部位肿胀、过敏、面部软组织损伤等症状。
由此可知,虽然林女士并无充分证据证明美容机构的美容服务给其造成的具体损失,但可以佐证美容机构的美容服务,确实给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事实。
也可以说,林女士想要“变漂亮”的缔约初衷非但没有实现,反而适得其反。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