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枣庄滕州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60人(2)

发布时间:2019-06-12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量:281

  (二)岗位职责

  1、聘用制书记员

  在法庭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案件信息录入、上传;电子卷宗实时扫描;司法公开事项的操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庭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聘用制司法警察

  在司法警察大队的指导和监督下,辅助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辅助执行拘传、拘留、押解、执行等强制措施;完成司法警察大队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三)岗位条件

  1、聘用制书记员

  1)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21至26周岁(1998年6月1日至199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两年以上审判辅助工作经历且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或持有亚伟速录登记证书者优先。

  2、聘用制司法警察

  1)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的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警校及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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