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13家单位因医疗卫生问题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0-03-16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量:168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3月16日讯(记者 武甜莹)近日,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滕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3.2-3.8)》,滕州市荆河街道西寺院村卫生室、官桥镇东公桥村矿区卫生室等13家单位因卫生问题被行政处罚。
 

  经查,位于官桥镇东公桥村矿区的官桥镇东公桥村矿区卫生室存在未将医疗废物置于专用包装容器,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位于官桥镇官桥二村的滕州市官桥镇官桥二村卫生室存在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人员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违法行为,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中央城A区10号营业房的滕州市龙泉一梵美容美发馆存在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00元整。

  经社会举报,位于滕州市界河镇北沙河村的张某某存在非医师行医行为,滕州市卫生健康局没收其药品器械,并处3000元罚款;同时,位于滕州市柴胡店镇杨桥村的叶某某存在非医师行医行为,滕州市卫生健康局没收其违法所得365元和药品器械,并处以3000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被处罚的13家单位中有8家因未执行消毒卫生标准案被行政处罚,分别为:滕州市荆河街道西寺院村卫生室、滕州市荆河街道小河圈村卫生室、滕州市荆河街道德馨社区卫生室、滕州市荆河街道后十里岗村卫生室、滕州市界河镇陈马厂村卫生室、滕州市界河镇南张庄村卫生室、滕州市羊庄镇小赵前村卫生室、滕州市羊庄镇中黄沟村卫生室,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8家单位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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