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4S店再现纠纷!兰州一女子坐引擎盖上维权

发布时间:2019-04-18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量:75

  

奔驰4S店再现纠纷!兰州一女子坐引擎盖上维权
 
4月17日,甘肃兰州之星奔驰4S店内,一名女子坐在展车引擎盖上与4S店客服人员理论。女子情绪激动,客服人员持手机拍摄,并不断插话解释。梅赛德斯奔驰官网显示,兰州之星奔驰4S店与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同属利星行集团成员。

  又1位奔驰女车主哭了 4S店销售帮驾车遭追尾拒换车

  (原标题:奔驰4S店销售“帮忙驾车”遇追尾事故,车主要求换新车未果)

  新车还没开就成了折损车,又一位奔驰女车主哭了。

  4月15日,在广东深圳工作的周女士反映,今年3月18日,她在深圳市鹏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鹏峰奔驰4S店”),用34万元全款购买了一辆奔驰C260L轿车,在交车时发生意外。

  

奔驰4S店再现纠纷!兰州一女子坐引擎盖上维权
 
4S店出具了一份协议书 受访者供图 
周女士称,办完提车手续,鹏峰奔驰4S店的销售人员驾驶着她新购的奔驰车,直接驶出停车场上了马路,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新车左后门处受损。

  周女士表示,经多次协商维权,4S店最终用了肇事货车的保险修好了车;但对于她提出的“让4S店领导出面道歉,并承担第三方评估车辆的折损价值”的诉求,鹏峰奔驰4S店未同意。

  16日上午,鹏峰奔驰4S店展厅经理刘兴华就此事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当时交车全部流程已经走完,车钥匙也交到周女士手中,只是应周女士邀请由他们的一名销售人员带其熟悉新车功能,在该销售人员正常行驶过程中,被一辆货车追尾,保险公司已经确定由该货车负全责。

  周女士则认为,此事属于在验车、试车中发生的事故,责任不应该由购车人承担,且发生事故时,不应该属于“提车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该事件中,无论真实情况如何,周女士已经进行了签字确认,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尽量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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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后门变形、有擦痕 受访者供图

  销售员驾奔驰车驶出停车场遇事故

  4月15日,在深圳工作了20年的周女士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述说了她的一段痛心购车经历。

  据周女士讲,今年3月18日,她在深圳鹏峰奔驰4S店,花34万全款购买了一辆奔驰C260L型轿车,并约定2日后交车。

  3月20日,周女士来到鹏峰奔驰4S店,销售人员带着她办理了临时车牌,并让她在《商品车交车确认单》上签了字。

  周女士称,签完交车确认单后,销售员带她到提车区提车。

  起初,销售员坐在副驾驶,周女士坐在驾驶位,由销售员讲解车上的功能。

  “然后我说我熟悉一下性能,你帮我看着。他(销售员)说,你看外面车这么多,我帮你开出去。”周女士说,她当时以为销售员要将车从提车区开到外面的停车场。于是,她坐在副驾驶上,由该4S店销售人员驾车,驶出提车区。

  谁知,销售员驾驶新车径直驶出停车场上了马路,准备左变道时,被后方驶来的一辆货车追尾,刮蹭左后门,造成左后门变形、擦痕。

  “我方向盘都没来得及摸,新车稀里糊涂的就变成了有维修记录的折损车。”周女士称,事故发生后,4S店方面提出用她的驾驶证办理保险,进行理赔维修。

  周女士拒绝了4S店的要求,并提出换车诉求,未获4S店方同意;随后,周女士又提出给予10万元折价赔偿,亦未获4S店方同意。

  在此后的协商中,周女士又将10万元折价赔偿要求降低为5万元,也未能与4S店方达成一致。

  至4月8日,鹏峰奔驰4S店最终用追尾货车的保险,进行了理赔修车。但对周女士最后提出的“鹏峰奔驰4S店领导出面道歉,并由4S店方承担第三方评估的车辆折损价值”的诉求,双方未达成一致。

  周女士也一直未前往该4S店提取维修好的奔驰车。同时,周女士对该4S店的交车流程提出质疑:按照该4S店公布的交车程序,应是在验车、试车之后,方可签订交车确认单;但实际上,周女士却是在签订了交车确认单后,才由销售人员带着她前去验车、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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