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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外卖快递小哥等“网约工”或将有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9-02-18   来源:未知  点击量: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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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外卖快递小哥等或将有工伤保险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见习记者 胡明山

南都讯 目前,我国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网约工”群体已达数千万。然而,“网约工”等新业态的劳动关系较为特殊,导致该群体难以获得工伤保险的制度保障。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政协委员建议,要重视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缺失的问题。对此,人社部在答复中表示,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再次修订工作,把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

现状:

部分新业态从业者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较差

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众包经济等新兴业态的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应运而生,新业态从业者规模也愈来愈大。2018年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新业态从业人员以灵活、弹性、平台、共享等就业形式存在,不具备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致使该群体工伤保险缺失,需求迫切。委员们建议,应完善现有的工伤保险制度,尽快将该群体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人社部在答复提案时也表示,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在具有稳定劳动关系基础上的,而新业态重新定义了工作和就业,劳动用工去雇主化、劳动关系灵活化特征愈发明显,“对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带来巨大挑战”。

人社部指出,目前部分新业态从业者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较差。2017年起,人社部调研了网络平台、快递公司等新业态企业员工参保情况。结果发现,部分新业态大型企业的劳动关系由于较传统,其职工参保情况较好,如顺丰快递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全部缴纳了五险一金。但还有部分新业态企业的劳动关系属于“弱传统型”“去传统型”,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较差。人社部称,滴滴出行认为平台与劳动者个人不存在雇佣关系,没有为平台网约司机缴纳工伤保险费,也不掌握其是否参保。

人社部:

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再次修订

南都记者了解到,2017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要“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措施,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多部门已经就“网约工”等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障问题,开展了大量的前期研究推进工作。

人社部在答复中表示,目前,正在研究起草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拟对新业态不同劳动用工类型进行分类规范,推动和鼓励新业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兜住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底线等。同时,将加强相关立法问题的研究论证,适时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完善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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