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市成功创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发布时间:2017-09-09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量:80


    7月5日-7日,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李书民、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张文,以及河北、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等省渔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在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巡视员付日新的陪同下对滕州市创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枣庄市副市长霍媛媛,枣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红卫,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闫维松,副局长赵登伟,滕州市委书记邵士官,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强,市委副书记刘光,副市长李洪波,市水产中心主任王式田等领导分阶段陪同验收。

  7月6日上午,滕州市召开了创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工作汇报会,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巡视员付日新在会上讲话,滕州市委副书记刘光致辞,滕州市副市长李洪波汇报了滕州市创建工作情况,观看了滕州市渔业发展宣传片。随后,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组分二组深入到滕州市淡水养殖试验场、山东龙振生态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滕州市微山湖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滕州兴隆渔业有限公司等现场,围绕政府重视、行政管理能力、社会服务体系、质量安全监管、养殖生产条件、健康养殖措施、产业化组织化程度等方面考核细则,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考核。

  考核组通过观看专题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考核现场,在7月6日下午召开的反馈会议上一致认为,经过两年多的工作,滕州市在人力、物力、财力的大力支持下,渔业行政管理、社会服务、质量监管、基础设施、健康养殖、品牌建设等方面都得到加强,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得到落实,无一票否决项,达到创建标准。具体体现在:一是行政管理能力较强;二是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三是质量安全监管到位;四是养殖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五是健康养殖措施落实到位;六是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较高。各项指标满足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标准要求。经全面审核、现场考察,逐条评价和充分讨论,最后评分为90分顺利通过验收。

  考核组同时提出了整改建议,要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养殖生产记录;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强化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品牌创建,完善产品可追溯管理体系。提高先进技术普及应用率,不断巩固创建活动成果,全面履行渔业健康养殖监管职责,确保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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