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子身份被冒用20年冒名者及相关责任人受处(2)

发布时间:2018-04-24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量:114

三原县纪委监察委调阅了当年荆高峰参加中考幼师的考试成绩和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发现荆高峰当年的考试成绩是275分,她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是422分,虽然荆高峰没有考上她报考的中专学校,但是这个成绩可以去读李敏冒用“荆高峰”的名字就读的杨凌职业学校委培班。

陕西女子身份被冒用20年 冒名者及相关责任人受处分

由于这个委培班只招收参加过中专考试的学生,时任安乐乡中学校长的王力和席锋商量后决定,由王力提供李敏学籍档案和符合该校招录条件的荆高峰的信息,由席锋从咸阳市招办取出荆高峰的学籍档案,到杨陵职校开具录取荆高峰的通知书,并借补充荆高峰学籍档案之机,将李敏学籍档案信息更改使其与荆高峰学籍档案基本一致,补充了中等专业学校报考志愿卡。

违规涂改档案 李敏学号修改成了荆高峰

黄胜利说,在违规涂改档案的过程中,李敏的名字和学号修改成了荆高峰的,但家属信息,有的修改了,有的没修改。同时,人事档案中的出生年月也有不一致的地方,有些是李敏真正的出生年月,有些又是荆高峰的出生年月。

陕西女子身份被冒用20年 冒名者及相关责任人受处分

黄胜利告诉记者,李敏以荆高峰的身份于2001年7月从杨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被分配到西阳镇武官幼儿园工作,2012年,成为西阳中心幼儿园园长,几年后,又被借调到三原县教育局职教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李敏进入教育系统工作到后来提拔当园长,三原县教育局都应审查她的人事档案,但当时的负责人都没有进行审查。

对于冒用荆高峰身份 李敏表示歉意

记者在三原县纪委监察委采访到了冒名顶替者——李敏。

记者:初三的时候你报那个中专的考试吗?

李敏:没报。

记者:当时是谁告诉你可以这样上学的?

李敏:我母亲。

记者:你当时知道这个事情后,自己心里有没有觉得这个事好不好?

李敏: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

记者:你当时有没有认识到这个事情可能不对?

李敏:认识到了。

记者:那你当时有没有跟你母亲说这个事情不对?

李敏:我没问。

陕西女子身份被冒用20年 冒名者及相关责任人受处分

  对于冒用荆高峰身份20年的事情,李敏表示了歉意。

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李敏行为涉嫌触犯刑法

4月21日,三原县纪委监察委公布了荆高峰冒名事件调查的处理意见。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给予荆高峰(李敏)开除处分;给予温某(李敏之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安乐乡中学校长王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处理;给予原西阳职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席某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原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给予原教育局人事股干事乔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原招办管理公章的杨某降低退休待遇处理。

法律专家介绍,由于本案中除李敏之外的其他违法犯罪参与人,他们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过了20年,因此对他们的处罚,已经超过了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

但是对于当事人李敏,由于她一直使用荆高峰的身份至今,专家表示,李敏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李敏的相关违法问题线索已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正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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