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19年6月19日,惠阳区公安分局开展打击街边摩托车司机招嫖行为专项行动,并成立专案小组。
专案小组通过线索收集与排查,根据分析所掌握到的涉黄团伙相关情况,在惠阳区淡水街道万顺二路某公寓抓获涉黄服务女子刘某喜、廖某、涉黄服务对象齐某和涉嫌介绍卖淫的摩托车司机杨某强等四人。
经审讯,摩的司机杨某强坦白,其为涉黄人员牵线搭桥是因为其中利润不少,一晚上赚的钱非常可观,而且最近惠阳公安加大对涉黄的打击力度,一时间风声鹤唳,越是这种情况,别人不敢做的他去做,赚钱机会就更大。
杨某强说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是接送乘客,介绍卖淫只是“兼职”,也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这种“兼职”来钱快还不辛苦,也是抱着侥幸心理,期望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大捞一笔,但很可惜,没多久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就败露了。
2019年6月21日,惠阳公安依法分别对涉黄违法嫌疑人刘某喜、廖某及嫖娼违法嫌疑人齐某等三人处以行政拘留。
2019年7月2日,因嫌疑人杨某强涉嫌介绍卖淫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杨某强刑事拘留。
有朋友注意到
摩的司机杨某强和其他人的处罚不一样
嫌疑人杨某强被认定为介绍卖淫
涉嫌犯罪
警方提醒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用再隐蔽的手段犯罪,警方都能把他给揪出来。利用摩托车拉客招嫖的这种招数已不新鲜,希望惠阳的摩托车司机能够悬崖勒马,认清形势,不要再继续做此等违法犯罪之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奖励标准
举报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每查处一宗,奖励10000元;
举报下列线索被查证属实的,按照“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5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励10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在公共场所或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招嫖的;
(三)传播、制作、贩卖淫秽色情物品的个人或企业,含印刷、发放“涉黄”宣传单张、卡片、手册和相关刊物等;
(四)组织、参与淫秽、色情表演的;
举报酒店、出租屋(公寓)、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及沐足、按摩、水疗、蒸汽等场所及其他场所内的卖淫嫖娼等涉黄活动,经有关部门调查,对场所依法依规给予停业整顿、查封处理的,每停业整顿、查封一间场所,给予举报人50000元奖励。
建设美好惠阳需要每一位惠阳人的力量
介绍卖淫嫌疑人杨某强落网了
但黑暗的角落依然蛰伏着罪恶的影子
惠阳公安希望广大市民朋友
一旦有关于涉黄的线索
请您联系我们
警民携手
才能创造更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举报方式
(四)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直接举报。
涉黄违法犯罪行为向来是社会治安的隐患
公安机关定严厉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身处文明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应洁身自好
不管是从事业还是家庭的角度考虑
都不要参与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惠阳吃喝玩乐群开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