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暖花开后,大量摩托车和电瓶车涌入城市道路,给群众出行带来很大交通安全隐患。为了吸取这些血的教训,菏泽交警整理了部分摩托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
附:发生在菏泽本地的案例
案例一
2019年8月27日,张某醉酒后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的无牌照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单县孙六至杨楼道路自南向北行驶,由于醉酒、逆向行驶,与自北向南行驶的杨某驾驶的鲁RY9***小型轿车相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张某受伤,车辆损坏。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
2019年4月8日10时许,单县郭村镇大李海路段,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从医院大门出门转弯时与赵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赵某受轻伤。通过监控视频,我们看到事故发生后电动车瞬间倒地,头盔也顺着从把手掉落到了地上,伤者在路口蜷缩着身体不能动弹,由于电动车车主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案例三
2019年9月21日,申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未戴头盔,在五里河桥侧,与沿五里河北岸河堤自东向西横穿公路护栏缺口,与宗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申某倒地头颅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何交警蜀黍一直苦口婆心地告诫骑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头盔呢?在大街小巷上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市民数不胜数许多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开快车就没问题,可是现今的事故的频率越来越高,路面都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崔如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