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打老师案被告​正式提起​上诉​,其父希望依法改判,这有可

发布时间:2019-07-19 文章来源: 点击量:18

2018年7月,发生于河南栾川县的“20年后男子当街掌掴老师”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可以说是一次空前的法律大论战。今年7月10日,栾川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常仁尧在宣判之后,当庭表示将上诉。这也进一步引起了舆论的热议。有支持其上述的,当然大部分网民对其止诉表示异议。7月18日,记者从常仁尧父亲常天长处获悉,当天,常天长与常仁尧妻子共同前往法院,正式递交了上诉材料。常天长表示,希望能对常仁尧依法改判。这也就是说,常仁尧案件正式提起了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相信这一消息,一定会引起新一波舆论热议。

提起上诉是常仁尧应有的权利,对常仁尧提起上诉本身是不应该指责的,这是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常仁尧的这个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但是,常的上诉也表明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尚没有正确的认知。包括在一审和一审宣判的两次开庭中,常本人各其家人以及常的辩护律师,都坚持常仁尧是无罪的。这一认知和社会公众对这一事件的认知以及公诉人和一审法庭的认知有着巨大的差距。从常仁尧维护其自身权利的角度出发,其上诉无可非议,但是从法律事实出发,其上诉恐怕是难以如愿。

其实,笔者到是希望常仁尧会上诉。因为这个案件影响太大,而且争议也很多。常仁尧上诉后经过二审法庭的辩论,可以让事情得到更加清晰的结论,这本身就是一种普法教育的过程。围绕着常案最大的争议就是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是从一审公诉人提出的观点和一审法庭的判决,我们可以看出,常某打人并不是其被判处一年半刑期的唯一因素,甚至不是主要因素。最主要的还是其打人时有意录制视频,并将视频转发他人,导致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造成了恶劣影响,其对此不但不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反而发文和录制新的视频为自己辩解。这所有的事件应该是一个系列行为,不应该割裂开来看。

常的律师为常辩护的一个理由就是视频并不是常某本人上传的。但是常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受过高等教育,对互联网的效应显然是应该有明确的认识的。其完全可以预判视频可能被上传网上的可能性,其只用是以不要让别人看来作为说辞。一个有基本社会学识的人本会知道,这种告知是没有任何用的。因此常仁尧还是视频上传的主要责任人,这个责任是逃脱不掉的。而且,这一事件发生后,常的态度及其恶劣,拒不向被打老师道歉,并在网络上公开宣称自己没有错,这也加剧了视频传播的恶劣影响。网络也是公共空间,其社会影响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并挑战了社会公共道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上诉是常的权利,依法宣判是法律的要义,法律必须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如果常仁尧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将难以想像会造成多么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后果。一个南京彭宇案的判词,让社会道德倒退了几十年,老人倒了扶不扶成为一个不解的社会难题。如果常仁尧案件出现逆转,其影响的恶劣与严重程度绝不会亚于当年的彭宇案。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怎么会容忍个人法外复仇的野蛮行为的盛行。相信正义,相信法律,让法律再一次给常仁尧及其家人一次深刻的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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