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司机注意了!即日起,"车窗抛物 "将被严查!举报电话282
发布时间:2019-05-24 文章来源: 点击量: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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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你是否看到过这样一幕
一辆行驶中的汽车,
驾驶员或乘客贪图方便,
将烟头、塑料袋、纸巾、饮料瓶……
随手扔向车窗外。
一辆送葬车辆在行驶中
突然向车外丢弃
将(燃放)鞭炮、丢撒纸钱......
简单的一个“车窗抛物”动作,
抛掉的不仅是垃圾,更是“公德心”!
扔垃圾=扔炸弹?!
下面开始划重点
为切实纠正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长效管理工作,交警部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治理行动,有效净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整治时间
4月12日至4月30日为全市集中整治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教育劝导期。
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正式启动对市区机动车驾乘人员“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重点查处
驾驶人员或乘坐机动车的人员向车窗外抛洒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盒)等物品等影响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的不文明举止或违法行为。
鉴于送葬车辆向车外丢弃(燃放)鞭炮、丢撒纸钱等行为延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证据易于固定,且群众及人大代表反映突出,将上述行为列入整治重点内容。
重点整治区域
灵川县(八里街片区)、临桂区以及五城区范围内的重点路段、路口;
易发生送葬车辆“车窗抛物”的解放东路、自由路、建干路、环城北二路、东二环路、金鸡路等路段。
交警查处措施
1、全面启动城区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统一取证标准,通过视频专岗人员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录入系统。
2、路面巡逻警力、岗点警力在日常勤务中,利用车载行驶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将取证证据传回视频岗位进行审核,并录入系统。
3、针对送葬车辆向车外丢弃(燃放)鞭炮、丢撒纸钱等行为延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证据易于固定等特点,路面警力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力度,一旦发现送葬车辆向车外丢弃(燃放)鞭炮、丢撒纸钱等行为,将通过沿途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固定证据。
交通违法举报
如市民在道路上发现“车窗抛物”不文明举止或违法行为,可通过手机视频拍摄进行取证,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交警举报电话:2823832)。待交警部门核实确认,将依法对违法车辆驾乘人员进行处罚。
不抛了,真不敢抛了!
那么问题来了,车内有垃圾
正在开车中的司机,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讲究的老司机是这么处理的
↓↓↓
车窗抛物,脏了城市,丢了文明。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
从一点一滴做起,告别“任性”抛撒,
共建文明城市,同享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