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最新进展,罪犯出狱第5天,韩国保持警惕,保持愤怒的能力
发布时间:2020-12-31 文章来源: 点击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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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案中的赵斗顺,已于12月13日出狱。
这个事件引起了多国民众的关注,正是因为这个罪犯实在太恐怖。
2008年,赵斗顺对仅有8岁小学生娜英性侵犯,殴打和绑架,手段极其残忍恐怖。
为破坏证据,甚至向孩子身上注入大量的自来水,用树枝和其他条状物体刺入娜英的下体,然后把娜英扔在河里。
娜英全身多处骨折,内脏受损,大肠大部分裸露在外坏死,生殖器官80%丧失功能,终生残疾。
犯罪之后,赵斗顺却一直声称自己喝醉了酒,从未向受害者家属道歉。
最后即使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也没有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
更加可怕的是,12年来,赵斗顺一直在监狱里,他的妻子一直在外面“跟踪”受害者小女孩的家人。
娜英一搬家,赵斗顺的妻子就跟着搬。
赵斗顺在监狱里也很反常。
每天都要运动,虽然已经68岁了,但是还可以一小时做1000个俯卧撑。
体格健美,就像30多岁的专业健身教练一样。
此外,赵斗顺还多次表示, CCTV监控摄像头发出的电波声会让他产生性兴奋,他也因此被人发现,并因此做了淫乱行为。
赵斗顺在12月13日伴随着民众的忧虑和恐慌而出狱。
意外的是,出狱后令警方头痛的并非赵斗顺本人,而是被愤怒的民众“围攻”。
由于群情激愤,赵斗顺一出狱就被群众围住。
有个人跳到他坐的车顶上,让他滚回监狱。
成百上千的示威者聚集在他们的家门前,高喊着对他“判刑”“化学阉割”。
有些人直接关闭赵斗顺家的煤气阀门,不让他做饭。
即使是他出狱时穿的同羽绒服品牌也遭到了抵制。
出租房屋给赵斗顺一家的房东也出面诉苦,称刚签了租借合同,还不知道是赵斗顺妻子,现在希望他们能搬出去。
巧合的是,因为前来“围攻”赵斗顺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赵斗顺的住处如今已成了网红打卡地。
许多网络主播赶来现场,拍视频,开直播,拍照片,喊出各种口号。
并不一定是真的对赵斗顺的愤怒,而是借此炒作,赚取流量。
这种“卖怒气的人”,既赚了一笔钱,也让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
现在,警方已接到70多起居民投诉,必须派人到现场维持秩序。
这些网红的行为,令人心里真的是五味杂陈。
民众对素媛案件的关注,对赵斗顺的愤怒,在社会层面上都是可贵的。
正因为如此,韩国才对儿童性侵犯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改革,以对儿童性侵犯进行威慑,让人们在未来保护更多的儿童。
但是如果在网红炒作赵斗顺出狱这件事最终演变成一场闹剧,那就是辜负这份难得的气愤,把这份气愤消耗掉。
下次,当人们面对穷凶极恶的作恶者时,会不会又一次发怒呢?
当我们在关注韩国素媛案的同时,也要关注我们自己的“素媛案”。
例如,百香果女孩案。
2018年,广西10岁女孩在离家几百米的市场卖百香果,回家途中遇见犯罪嫌疑人杨光毅。
杨光毅用手掐着女孩的脖子,使她昏迷后把它装进蛇皮口袋,拖到山里。
女孩儿醒后,杨光毅又一次刺伤她的脖子和眼睛,强奸了她。
强奸女孩后,还拿走了女孩卖百香果的32元钱。
被逮捕后,杨光毅一审判处死刑。
但是经过上诉,二审中他因有自首情节,被判死缓。
受害者的家人不接受改判,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例如,郭玉驰对幼女的性骚扰案件。
2013年,云南政府官员郭玉驰把一名4岁以下的小女孩拐到自己家里,并对她实施了两次强奸,导致小女孩下体破裂。
他被逮捕后被法庭判处5年监禁。
在同一年末,他被改判8年监禁。
但是由于其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目前已连续3次减刑,共减刑2年零8个月,现已出狱。
为了保护孩子,受害女孩一家人已经搬走了。
例如,今年9月发生的一起农村老汉徐某性骚扰案。
六旬的农村老汉徐某,连续四年对同村幼女实施了性侵害。
女孩的父亲因无法取证多次报警未果。
同样的情况下,徐某曾带人到女孩家对峙,双方协议赔偿5000元后,徐某又抢回4000元。
这一年,女孩的哥哥终于拍下了性侵犯的画面,有了证据,徐某终于落网,至今尚未宣判。
例如,新城董事王振华性侵幼女案。
对9岁女孩实施性侵的新市镇主任王振华,最终被判处5年监禁。
仍在上诉中,要坚持无罪判决。
也有很多情况,只是简单地引起注意,但很快就被忽视了。
也许因为同一种类型的案件太多,太荒谬,太恶劣,人们的愤怒几乎都“不够”。
每一次面对这些案件,恐惧、悲伤的余波中,留下深深的无力。
我们除了把自己的孩子抱在身后,还能做些什么呢?
孩子是人类社会中最脆弱和最需要保护的群体。
照顾孩子的弱小,也是人的本性。
这样的天性,在儿童性侵犯中早已消失殆尽。
每一次看到儿童性侵案的报告,每一次看到受害者受到的创伤,都希望施暴者受到严惩。
所幸的是,经过多年的等待,终于看到一个令人欣慰的结论。
黑龙江男子刘某国强奸了邻居四岁的女孩。
造成女孩身体三处二级重伤,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经 ICU多日抢救无效死亡。
残忍的程度,不亚于素媛案中的娜英。
经法庭审理,刘某国于12月2日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对于那些已经判了4年、5年的性侵犯案件,还有很多可以做的。
对此,可参照赵斗顺出狱后所受的“待遇”。
根据法庭判决,赵斗顺出狱后将戴上7年电子脚链。
在这七年中,他将被禁止晚上外出,禁止喝酒,禁止出入学校,禁止靠近受害者200米之内的地方。
为了引进人脸识别技术,韩国政府在其住所附近增加了3000多台摄像机。
与此同时,还在其居住地向周边学校的学生发放了安全哨。
此外,素媛案之后,韩国民众进行了大规模的游行,有60万人参加了请愿。
最后韩国为此修改了法律,对性侵犯实施了化学阉割惩罚,并提高了对儿童性侵犯的量刑标准。
一些人认为花纳税人的钱买那么多设备来监视性侵犯行为,这种惩罚的社会成本太高。
但是如果这些手段能震慑住赵斗顺,能保证那些出狱后的性骚扰不会将魔爪伸向下一位素媛,这一切都没有白费。
因此,韩国对赵斗顺的监管,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对孩子的性侵犯进行惩罚,我们可以并且应该继续愤怒下去。
在保护儿童方面,我们可以投入更多,也应该投入更多。
对于罪犯保持愤怒,是为了庇护受害者。
再一次呼吁严厉打击对儿童的性侵害行为,也希望家长们做好对孩子的防性侵教育,记住以下六条防性侵课程的建议:
告诉孩子,并非所有的亲密举动都心存善意。
面对超越界限的行为,要勇敢地保护自己。
不要轻易约定二人之间的“小秘密”
要牢记,不是所有的熟人都是好人。
记住,受害者不论性别,男孩也要小心。
如果真的有不幸发生了,要让孩子相信噩梦会结束,还有人爱你。
但愿将来我们的愤怒能成为约束性侵犯行为的绳索。
锁住那些对着孩子的魔爪,同时也保护着孩子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