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执法中队薛​队长​的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20-06-29 文章来源: 点击量:184

近日有网友举报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执法中队薛队长存在“知法犯法”的违规行为,有图有真相,具体事件包括:

事件一

:双向查车导致道路交通堵塞。2019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薛队长带领中队人员在307国道五里铺至上楼桥路段丁字路口进行双向拦车,短时间内造成该路段行车不畅,过往司乘人员发出感叹,车辆双向同时会车,有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正在双向查扣过往车辆

中共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中第七条规定:在公路上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其中(八)对过往车辆逢车必查、违规双向查车、对驾驶员逢查必罚,或超标准罚款、罚态度款、重复罚款的。

事件二

:不核查车辆违章情况,乱开罚单。据观察,薛队长带领的工作人员在查过往车辆的过程中,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一律开具代码为6023(不按道路行驶)的处罚单,多辆货车司机提出查看处罚依据,薛队长都含糊其辞,无法提供对应的执法影像资料,其中有一辆货车司机称,他的处罚单代码也是6023,但薛队长告知其处罚原因是反光条不清。据相关规定,民警在作出违法行为处罚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执法影像资料。试问薛队长:无影像资料,如何开具的处罚单?

多位司乘人员在询问处罚原因

无执法影像开出的处罚单

事件三

:知法犯法,中队警车在十字路口违规停车。2019年10月11日、12日,车牌号为晋J0516警在高速东口泰化公园的十字路口随意停放,据观察,违规停放期间,警车未开警灯,也未见处理紧急情况。随后向三大队执法中队民警了解得知,此路段禁止停车。

违规停放的警车 除了举报上述三个问题之外,曾于2016年6月就有媒体向当时的离石区交警大队反映过薛队长存在“知法犯法”的违规行为的问题,当时反映事件包括:

事件一

:6月16日中午12时,目击者路过大交线盛地收费站,发现交警正在扣留一辆无牌翻斗货车,随后扣进交警队所属的停车场,由于好奇交警对此类型车辆的处罚情形,于是,目击者于6月17日早来到停车场的时候,发现被扣的无牌翻斗货车已开走。目击者怀疑这是交警队未作任何处罚而私自放行的车辆。

无牌翻斗货车

交警正在查被扣无牌翻斗货车

被扣无牌翻斗货车停留在交警队所属停车场

事件二

:薛队长开的一辆车牌号为晋J53590的红色富康车,于2015年9月30日就过年检,但在未处理的情况下依旧开车上路。

薛队长开未年检车上路

薛队长开未年检车上路

薛队长在开未年检车上路

事件三

:在薛队长所管辖的队伍中,有一交警开一辆车牌号为晋JA0780的白色奥迪车上下班,经查证,此车为套牌车辆。

机动中队某交警开套牌车辆上下班

机动中队某交警开套牌车辆上下班

机动中队某交警开套牌车辆上下班 针对以上反映的六个事件,希望贵单位严格核查。作为执法交警,应该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如果是为了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那就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更应该注意个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了。希望国家出台更多的以民为本的好政策,但更希望那些惠民利民的好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让我们每个人的幸福指数可以得到真正的攀升。

来源:天涯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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