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男子因这辆车​被罚款​6​千元​拘留15天,还丢了驾驶证

发布时间:2020-03-22 文章来源: 点击量:76

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很多人都有,但人生并非处处都有捷径。有些“小便宜”看似划算实则“贪小失大”。保德籍驾驶员党某就因为贪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做了错误的决定,最终走上了违法道路,事后只能是追悔莫及。

2019年4月7日22时43分许,高速五支队五大队指挥中心卡口发出预警,一辆车牌号为晋H****9的小型面包车涉嫌已达报废标准违法行驶,指挥中心值班员随即通知杨家湾中队执勤民警设卡拦截。

10分钟后,嫌疑面包车朝保德收费站出口驶来,民警陈泽、侯瑞吉立即上前拦截,示意其停靠,并要求驾驶员党某出示相关证件。尽管党某顺利拿出了证件,但是长期的工作经验却让民警断定,该驾驶员可能出示了伪造驾驶证。此刻收费站口来往车辆川流不息,为了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民警决定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过公安网比对查询,民警得知:该小型面包车已达报废标准,且车辆行驶证系伪造。证据确凿,党某无可狡辩,只好向民警到处实情。

原来,2019年4月7日党某在五寨县城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二手小型五菱面包车,尽管党某明知是这是一辆违法车辆,但当下为了便宜也顾不了许多,全然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抛之脑后,低价的诱惑促使党某迅速买下了这辆车。不过买车后的党某也十分心虚,为了逃避交警检查,在当天晚上22点以后,党某就驾车回保德老家。结果他怎么都没想到,还没出收费站就被交警查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党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党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以上两项合并做出罚款6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对驾驶员党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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