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重拳整治煤炭行业全省煤矿数量将控制在200个以内
发布时间:2020-03-18 文章来源: 点击量: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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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发(赵嘉 摄)
新华网昆明3月9日电(念新洪)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汤忠明在3月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日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提出,通过整治,云南30万吨/年以下煤矿要全部退出,全省煤矿数量将控制在200个以内。
《通知》中明确,云南全省煤炭产业布局,以曲靖、昭通、红河等3个州(市)为重点,以楚雄州楚雄市、南华县,文山州富宁县,大理州祥云县,丽江市华坪县等5个县(市)为补充,其余州(市)、县(市、区)一律关闭退出。
布局煤炭产业的3个州(市)、5个县(市)中的煤矿,如具有以下9种情形之一,同样坚决关闭退出:一是资源赋存条件差、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可采储量满足不了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的;二是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三是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治理不到位,达不到法定安全条件的;四是实现不了机械化开采的;五是2020年底前未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的;六是取得开工备案后3个月未开工建设的;七是非政策性停产超过12个月或非政策性停工超过36个月等长期停产停建的;八是超过批准的建设工期1年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九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矿井规模,应当予以关闭的。
汤忠明介绍,通过整治,30万吨/年以下煤矿要全部退出,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200个以内,全省煤炭企业户数控制在20―30户,其中单个煤炭企业煤炭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工作时限方面,要求各产煤州(市)、县(市)相关部门逐矿研究甄别,制定重组方案,于3月15日报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争取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朱勇还介绍了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调查进展情况。截至目前,红河州弥勒市吉田煤矿“2·17”事故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事故调查报告正在会审过程中;曲靖市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事故已初步查明原因、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正会同监察委、公安、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对事故煤矿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和追责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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