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未婚冻卵案​开庭哪些情况才能做​冻卵​试管婴儿

发布时间:2019-12-24 文章来源: 点击量:35

事业不想丢,孩子也想要,但是不能撞一起,于是当事人徐枣枣(化名)到医院要求冻卵,在遭到拒绝后将医院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这个要求的背后是无数女性的无奈,怀胎十月、产假、育儿被分散的精力都会成为女性职场上的壁垒,有些企业在招聘时甚至有硬性规定——女性必须承诺两年内不怀孕生孩子。看到这些,小编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生宝宝享尽了各种福利,还有领导登门探望送慰问金的普通女职工,简直不要太幸福。

言归正传,这场官司注定败诉,因为未婚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手术在内,不符合原国家卫计委2003年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诚然,国家是鼓励生育的,可是,为什么还要关上这道生育的方便之门?

我国法律规定,只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考虑冷冻卵子:

一是有不孕病史及试管婴儿助孕指征的夫妇,在取卵日丈夫取精失败或取出精子异常无精可用,并不接受供精的特殊情况。

二是希望保留生育能力的恶性肿瘤患者,在手术和化疗之前可先进行卵子冷冻或卵巢组织冷冻。

之所以不向未婚女性开放,从医疗层面考虑话,大概是相比男性取精的便捷操作,从促排卵到取卵,女性要经历更多风险。况且,在效果方面,有研究表明,相比冷冻精子和冷冻胚胎,冷冻卵子经解冻复苏损耗更为严重,等年纪大了再解冻做试管婴儿,身体素质已然不佳,妊娠率更低。所以,这样做是得不偿失的,而并不是徐女士所认为的性别歧视。

我们在做试管婴儿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冻精和冷冻胚胎技术。通过这两种方式,可以让女性患者一次取卵,配成多个胚胎,第一次移植1~2枚新鲜胚胎,其余可用胚胎进行冷冻保存,这样如果鲜胚移植失败,还可以解冻剩下的胚胎再移植。所以,一次取卵就有多次移植机会,大大提高了怀孕的成功率。冻胚移植也为一些突发情况争取了时间,比如:

1.在促排卵期间已经出现腹水,腹胀,食欲不振等卵巢综合刺激征的症状;

2.在促排期间使用特殊药物,如克罗米芬或黄体期促排方案等不宜鲜胚移植的;

3.发现宫腔粘连、子宫内膜过薄、子宫肌瘤、输卵管积水等可能阻碍胚胎正常着床发育的问题,需要先行治疗,然后再移植;

4.计划晚些年再生孩子的家庭、或者有些患有严重疾病,通过治疗可能丧失卵巢机能的病人,也可先先通过冷冻胚胎来保存其生育能力,等时机成熟再行冻胚移植。

最后,未婚冻卵一旦放开,更容易滋生“卖卵”之类的黑市交易,造成不良的伦理问题和社会影响。要相信,我国的每项法律必然是经过众多专业人士深思熟虑、权衡利弊的结果,所有正规试管医院都必须恪守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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