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幼儿被遗弃垃圾站​,对比这些,不在其父母有何感想

发布时间:2019-12-10 文章来源: 点击量:29

​近日,四川绵阳游仙区年仅一岁的幼儿果果被遗弃在垃圾站旁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经过。


12月5日上午,绵阳游仙区一幼儿被遗弃在垃圾站旁,好心人听到幼儿啼哭后打电话报警。绵阳游仙公安分局街子派出所民警在幼儿身边的包内,发现一张纸条。为让幼儿得到更好的照顾,民警将其送到游仙区福利院安置。


5日上午11时许,游仙区武女士驾车经过新桥镇双桥村路段时,听到路边垃圾站旁传来幼儿啼哭声。武女士抱起幼儿询问过往群众,但附近村民均不知幼儿来历。苦等半小时仍无人认领,武女士便报了警。


街子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幼儿身边放着一个包。“里面有尿不湿、奶瓶、羊奶粉及一张纸条。”民警说,纸条上说明孩子生于2018年8月18日。

派出所民警和武女士一起将孩子带回派出所。随后,民警带孩子进行了体检。“孩子身体健康,但还不会说话。”民警说,由于没法及时找到幼儿父母,他们按照相关规定,将孩子送到游仙区福利院安置。

目前,游仙警方以涉嫌遗弃罪对该案立案侦查。

那么,什么是遗弃罪?

对于遗弃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有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们姑且不论孩子的父母是出于什么原因要将自己的骨肉遗弃,哪怕有天大的困难和不得已的苦衷也不能以这样的方式来对待如此年幼的孩子,幸运的是孩子安然无恙,否则,这就是谋杀!

人们常说“虎毒不食子”,我们不妨看看下面的这些父母,他们的孩子或被人贩子拐走,或是不明原因失踪,他们几年、十几年甚至数十年奔走在寻亲的路上,因为孩子的失踪,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可是他们却从未放弃!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生命不息,永不停止”的誓言!


她曾经是一名乡村教师,2008年11月8日,她去学校批卷,孩子和奶奶在家,中午一点左右回到家,孩子就不见了。12点多,孩子还去村西头的小卖部买了东西,一会功夫,孩子就不见了。因为孩子奶奶是聋哑人,交流特别困难。目击者称是一辆红色面包车把孩子拉走了。孩子被拐时5岁。


她原本有一双活波可爱的儿女,2006年2月14号姐弟俩一起在家附近玩耍,两个孩子一起失踪。失踪时姐姐6岁,弟弟4岁。


他4岁的儿子于1994年6月19日被骑摩托车的人贩子拐走,二十多年来一直苦苦寻找着自己的孩子,担心孩子回来找不到家,虽然经历了拆迁,也仅仅是将原来的房子原样平移……

她,儿子失踪一个月,老公抑郁成疾抱憾离世,用柔弱的肩膀扛起风雨飘摇的家,不但要照顾尚未成年的女儿,还要挣钱养家、寻找儿子……


她也是一名教师,她6岁的儿子于2005年9月24日失踪,在孩子失踪后丈夫精神崩溃,在孩子失踪第三年去世,寻子途中遭遇车祸命悬一线……

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父母最疼爱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可1岁多的幼儿被遗弃在垃圾站旁,这样的事情令人实在无法理解,气愤又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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