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市民状告区政府,二审公开庭审
发布时间:2019-12-05 文章来源: 点击量: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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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卢嘉欣 记者 顾元森 文 / 摄)南京市民杨某因不服房屋补偿安置问题,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秦淮区政府)告上法院,但一审败诉。杨某提起上诉,12 月 4 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江苏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等旁听了这起案件。
市民状告区政府一审败诉,二审公开庭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杨某所住的来凤新村 30 号一套房子的所有权人是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南京第二机床厂有限公司集体承租后,分配给职工承租使用,由杨某实际居住。公有住房租赁合约上记载的房屋使用面积为 33.9 平方米。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向秦淮区征收办出具情况说明,载明来凤新村 22 — 34 号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时,对层高不足部分房屋面积未计入产权面积,致使公房管理档案记载面积比产权证载面积大,建议按公房档案记载面积评估该处房屋房地产市场价值。南京第二机床厂有限公司制作了来凤新村 30 号承租人面积确认表,载明杨某所住房屋使用面积为 33.9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45.76 平方米。经杨某自行委托,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出具测绘报告,确定房屋套内面积为 44.81 平方米。
秦淮区征收办于 2017 年 7 月组织摇号,经南京公证处现场公证,苏地仁合公司被确定为案涉项目的评估机构,秦淮区征收办将摇号选定情况予以公示。苏地仁合公司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及分户评估表,以建筑面积 45.76 平方米的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为评估对象,确定杨某所住的房屋征收补偿价值为 1162853 元,其中产权人补偿款 116285 元,承租人补偿款 1046568 元。秦淮区征收办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向杨某送达评估报告,杨某接收,但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评估机构没能入户调查,没有对房屋内的装饰装修进行评估。
由于杨某与秦淮区政府未能就房屋补偿安置问题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秦淮区政府作出 6 号《补偿决定》,主要内容为:一、对产权人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支付房屋补偿款 116285 元;二、对承租人杨某支付房屋货币补偿款 1046568 元、搬迁补助费等共计 1065531 元。
杨某认为,涉案房屋面积认定错误,涉案房屋评估机构选定违法,而且评估机构未入户评估,区政府未给予装饰装潢补偿违法。另外,区政府仅给予货币补偿,未保障杨某补偿安置方式的选择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 6 号《补偿决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面积认定正确;评估机构选定合法;杨某拒绝入户,无法对装饰装潢进行评估;杨某系承租人,并非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无权选择产权调换。一审法院据此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为此,杨某已经提起上诉。12 月 4 日上午,江苏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近两小时的庭审在江苏高院行政庭审判长刘军和法官们的主导下,围绕争议焦点井然有序地展开。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 直管公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类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给职工居住的,职工均未领取产权证,房屋面积认定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庭审紧紧围绕涉案房屋面积认定是否正确、评估机构选定是否合法、未给予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选择权是否合法三个争议焦点展开,法官们庭审表现很优秀,法庭探讨很精彩!" 省人大代表、南京市中医院副院长、民革秦淮区总支副主委陈庆琳点评道。
今年前 11 个月全省法院受理案件 217 万多件,同比增长 4.85%
12 月 4 日上午,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和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机关干部以及河海大学师生代表一百余人走进江苏高院,参加宪法宣传暨开放日活动。
江苏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介绍,今年 1 到 11 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 217.42 万件,同比增长 4.85%;审执结案件 171.95 万件,同比增长 4.68%。江苏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854 模式 "、"9+1" 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司法调研、庭审直播、法院文化建设等多项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表彰。全省法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审结黑恶犯罪案件 240 件 1423 人,涉黑案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达 33.74%。推进职务犯罪刑事财产刑、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超长期执行案件等五大专项执行行动,1 到 11 月,办结各类执行案件 602597 件,执行到位金额 908.94 亿元。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黄乐年表示,这次活动,是一次零距离的法治教育,也是一次生动鲜活的 " 法治公开课 "。"12.4" 是全民宪法法律 " 教育日 " 和 " 普及日 "。
当天上午 10 点,江苏高院科技法庭内开展了一场形式特殊的法庭庭审。法庭内正襟危坐、侃侃而谈的公诉人、审判员和辩护人,都是来自河海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他们就一场非法处置废硫酸污染环境的案件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此次模拟法庭邀请了 40 余名河海大学的师生参与,江苏高院环资庭庭长刘建功出席并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点评。
近 3 个小时的开放日活动,江苏高院还邀请代表们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并就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编辑 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