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仍需为前夫还债 40 万?检察院出手了

发布时间:2019-11-10 文章来源: 点击量:359

配图 / 视觉中国

从来没有签字借过钱,但年已七旬的长沙郝娭毑,却背上了千万元的巨债。婚都离了,女教师彭老师 ( 化名 ) 却要替前夫还 40 万元债?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和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努力,终于传来了郝娭毑、彭老师系列案件改判的好消息,她们不用无端背负这些巨额债务了。

案例一

丈夫欠下千万元巨债

妻子莫名成为被告人

" 郝娭毑是个坚强、本分、节俭的人。"" 她家老公欠了钱要卖郝娭毑的房子抵债,还真是有些不公平。"" 希望政府能帮帮郝娭毑这种真正的弱势群体 "…… 提起郝娭毑的案子,她的老领导、老邻居们都为她打抱不平。

记者采访获悉,郝娭毑和姚某的关系,从结婚起就一直不好。6 年前,姚某从家里拿了一些东西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退休以后他讲,他在外面帮人打工,我从来不知道他在外面借钱承包工程的事。" 郝娭毑告诉记者," 我从来没有在借条上签过字。"

记者从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早从 2011 年起,姚某就以资金周转、需缴纳工程押金等为由,先后向公司、个人借款近千万元。借款到期后,姚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郝娭毑作为姚某的妻子,被债主们一并告上了法庭。

" 直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郝娭毑才发现,姚某向多人借款,还在长沙市多个基层法院引起多桩民事诉讼的情况。但此时案件已经过了上诉期。" 该案承办人赵莉介绍说。

案例二

大学女教师 " 被 " 负债 40 万

" 我都离婚了,为何还要替前夫还这 40 万元的债?" 因不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彭老师(化名)向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近日,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了彭老师与袁军(化名)、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彭老师是长沙一所高校的教师。她告诉记者,3 年前她突然收到一纸判决书,判决她与前夫袁某共同偿还付某借款 40 万元及利息。

据彭老师介绍,早在 2012 年 4 月的时候,袁某就向付某借款 40 万元,并出具借条,后因袁某项目投资失败,这笔借款无法偿还,付某遂起诉到了法院。

" 法院认定该借款发生在我和袁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由我们共同偿还,但我对袁某的这几笔款真的一点都不知情,更不要说享受过这些借款带来的利益了。" 彭老师告诉记者,虽然袁某借钱的时候,他们还没有离婚,但当时已经分居。"

2018 年,彭老师因不服法院判决,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再审,但法院审查后对其请求予以驳回。无奈,彭老师只得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作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也多次征询各当事人意见,最终认为,该债务系袁某的个人债务,而非其与彭老师的夫妻共同债务,故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部分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不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请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至此,压在彭老师身上 3 年的债务才终于卸了下来。

" 不明知、不参与、不享受 "

检察院建议重审案件 法院终审判决不担责

" 我认都不认识这些债主,法院判决我一起归还债务很不公平。" 郝娭毑说,她实在想不到其他办法,只能寻求检察机关介入。

" 每个月我们院里都有个固定的‘网格工作日’由中层以上干部深入社区,走访了解群众的‘操心事、忧心事’,郝娭毑就是那时候找到了我们当班的副检察长卜雪凡,卜检很重视该案,让我们民行具体对接。" 据承办案件的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莉介绍,该系列案件时间跨度很大,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11 月期间,郝娭毑的老公以承包基建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向 6 案当事人借款近 700 万元,一直未还。被诉至法院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望城区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岳麓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郝娭毑共同偿还。

"6 个案子分布在长沙市四个不同的区县,我们考虑到当事人年纪大了,又有身体不好的女儿需要照顾,为了减轻她的诉累,特向市院进行了请示,经市院决定,岳麓区范围内的 2 起案件由我院直接办理,涉及其他区县的案件由我院配合市院办理。" 赵莉介绍,检察机关认为 6 案中,郝娭毑丈夫借款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其与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均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故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遂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终,长沙市中级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4 日作出终审判决,全部采纳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进行改判,为郝娭毑免除了 686.1192 万元本金、6752045 元利息共计 13613237 元债务的还款责任。

背后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马

市、区两级民行联合发力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受理该案申诉后,承办人赵莉开始带领团队走访郝娭毑所在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以及原单位的领导同事,调查取证。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办理该系列案件抗诉找到了最有效的证据。之后加班加点起草该系列案的法律文书,提高了该案的办案效率。

" 能取得这样的结果,是多方面努力的结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勋爵出席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市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李琼直接参与案件办理," 赵莉说,该案是长沙地区市、区两级民行检察部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因诉至贫妇女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郝娭毑系列案件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合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的第一案,对其后的类似夫妻共债有指导性意义。在她的案件判决后,赵莉提请市检察院抗诉的另一件涉及夫妻共债的黄老师案件也进行了改判。

上述案件的改判,让郝娭毑和彭老师重建生活秩序,让其他知晓该案的人均从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 " 上述案件的成功办理,足以引导类似受害者积极维权,同时也树立检察机关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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