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7号,陕西6岁男童王艺程失踪,直到3月7号,失踪小孩的妈妈发文称,孩子已经被找到,但却是遗体。
原来,王艺程在回家时,被邻居家13岁男孩杨宴一涵哄骗至家中,之后残忍杀害,并将尸体藏在家里的一个木箱子里15天之久。而之所以这么久才找到,就是因为两人仅有一面之缘,没有经常在一起玩过,所以才没去他家里找。
根据新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相对刑事责任能力群体: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凶手杨宴一涵已满13岁,按刑律完全可以定罪,但这部新刑法的执行日期是2021年3月1日,也就是说发案时间与刑法执行日期相差了11天,按照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凶手有可能逃避刑法的制裁而改为民事诉讼。
如果是按照旧法规来判,那杨宴一涵将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而是承担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民事法律责任,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
由于杨宴一涵不满18周岁,属于民法意义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死亡的损害结果,由他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惩罚犯罪分子,只要你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现在,王艺程妈妈也在积极争取,希望法律能给出公正的判决。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即便是孩子也要明白法律的重要性。不管是为了保护自己,还是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都应该成为我们必须了解的常识。但在现实中,很多人对法律的了解却是一片空白。
于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就想着“自认倒霉”,或者做出一些自认为“无伤大雅”的事情,殊不知,这其实就是在犯罪。
因此,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不能做法盲,一些基本法律常识,我们不得不知,好在我们有《民法典》和《法律常识一本全》,前者涵盖了最新修订的法律常识,大到企业打官司,小到汽车剐蹭,都能在《民法典》里找到解决方案,后者则包含了生活中会遇到的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每个人都要做知法懂法的守法公民,切忌知法犯法的法盲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