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两会正在北京召开!聚焦“两会”热点话题,有哪些与我们卡车人息息相关?小编为大家做了一个盘点,一起来看看吧!
在本次全国两会上,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民革陕西省副主委、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宝生建议,对货车超载入刑。
标定荷载30吨装170吨压垮桥梁
“2019年10月10日晚18时许,江苏无锡发生一起严重的桥梁垮塌事故,专家组认定是货车超载导致的。”韩宝生委员在提案中引述了这起案例,他写道:“作为普通民众,仅现场重型卡车装载的热轧卷板数量也可看出,桥梁垮塌的重要原因,是超载所致。
现场肇事重卡上装载的热轧卷板,每个都有出厂标签,现场拍摄的标签显示,一个热轧卷板居然重达28.535吨。总共六个热轧卷板及车辆自重,总重量已高达170吨以上。如果这辆超载大货车是未经改装的合法车辆,标定荷载30吨,它敢装到百吨以上,轮胎一定先被压垮。由此可见,无锡超载大货车是私自违法改装的。把30吨的车改成100吨以上的车,收益直接暴涨,但带来的惩罚却并不大。且此类因超载引发的恶性事故并非个案。”
按照国家标准,总重大于14吨就被称之为重卡。微卡(总质量<1.8吨) 轻卡(1.8吨<总质量≤6吨) 中卡(6.0吨<总>14吨) 而国家规范明文规定,6轴超级重卡,最高总重不得超过49吨。
货车超载 按目前规定并不算危险驾驶
那么,目前对超载尤其是货车超载是如何处罚的呢?
韩宝生委员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建议将货车超载入刑 作为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见,货车超载无论造成后果多么严重,都没有进入《刑法》规定的范畴。而桥梁垮塌,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却都是政府买单,都是巨大的公共利益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货车超载违法的处罚太低,而超载的收益却很高。”
所以,韩宝生委员建议将货车超载入刑,作为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可根据不同程度及后果,对改装货运车辆的行为,超载运输行为的司机和直接获益人,均应追究相应刑事责任,以杜绝此类恶性事故发生。”
小编有话说:
超载超限车辆上路不但危险,还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货运秩序。如果超载入刑建议真的落实对于我们遵纪守法的卡车司机来说是好事!
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5月发布《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以“全面ETC化”为主要特征的我国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快速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认为,高速公路“一网通行、一路畅通”的美好愿景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但在改革方案的落地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操作层面的不到位、欠周全现象,给广大群众、企业造成困扰,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通行负担。为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成中提交了《关于优化高速公路“费改”政策减轻社会通行负担的建议》。
胡成中认为,上述操作层面的不到位、欠周全现象具体表现在:
一是收费标准不够透明。目前,我国收费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超过14万公里,虽然各省都公布了按车型、路段计费的具体标准,但由于构成复杂,一般公众很难估算行程的准确费用,对合理规划行车路线、费用错收维权等合理需求构成了障碍。
二是收费方式不够人性化。ETC“分段计费”变成了分段收费,一趟长途行程能在几天内陆续收到几十条扣费信息,而高速出口处又不能实时显示总计费用,开具发票流程繁琐。与此相比,人工通道却能实时结算全程费用并提供发票,电子化的便利得不到体现。
三是实际收费有所加重。胡成中说道,“实行电子化收费、撤销省界收费站,由于减少了人工成本,总体收费应当有所下降。也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国务院的‘实施方案’明确把‘提效降费’列为原则之一,这既是呼应人民期待,也是建设交通强国的应有之义。但在执行过程中,有关单位对‘提效降费’原则的贯彻似乎并不积极,反而以‘通行费总体负担不增加’、‘有升有降’为由含糊回应社会意见。”
胡成中称,货车“计重收费”改“按轴收费”后,由于空载率的问题、重货轻货的差别问题,很多物流企业都反映运输成本上升了5-15%左右。由于客运票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企业不能把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旅客,只能自行承担压力。而物流是市场定价,目前已经有价格上涨的迹象。2019年,我国累计完成货运量534.04亿吨,其中公路累计完成货运量416.06亿吨,占比约78%,货运价格一旦普遍上涨影响波及面甚广。
为此他提出建议:
一、用好用足“互联网+”,让数据多跑路,少给群众添麻烦。交通运输部掌握着全国的路网信息,完全可以整合数据,通过自建平台或者委托互联网领军企业为全国用户提供一张完整的线上模拟路网,群众只要输入车型信息和起止地点,就能准确显示推荐路线和收费情况,少收不补、多收必退,杜绝糊涂账,让群众放心大胆跑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要能够入口记名、出口结算,全程费用一次性实时显示,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任由自选。
二、坚守政策初心,落实好“提效降费”原则。不能以“总体不涨”为由,含糊地回应群众反映,而要让社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降”。长期以来,我国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一直过高,近年来通过努力已从2012的18%降到2018年的14%左右,但仍是同期美国的1.75倍,仍有较大的下降空间。建议交通部门“开门议事决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行业组织、客运和物流企业代表座谈咨询,听取意见,及时修订政策执行的细节问题。特别是针对各省出台的新收费标准,国家层面要有监督检查机制,对照改革前后的账本,仔细审查定价的依据是否合理,有没有体现“降费”原则,发现确实加重群众和企业负担的不合理标准,及时予以纠正。
三、细化施政举措,用好价格杠杆。全面电子化收费,实际上也为分时定价、引导错峰通行创造了条件。以日本东京到大阪的高速公路为例,凌晨时段的通行费是其他时段的七折。建议有关部门参考其他国家高速公路运营收费的成熟经验,针对客运和物流这两个社会牵涉面较广的行业,制定相应的分时段收费政策,一方面用优惠价格引导错峰用路,另一方面也尽量减轻相关企业的通行负担,避免新增成本向其他行业传导。
小编有话说:
高速公路分时段收费建议如果真的落实,将能缓解特定时间的交通拥堵,节约各位卡友的时间成本,对于卡友来说是利好的。
ETC收费问题一直是广大车主关心的问题。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提交《从国家层面全面降低高速公路ETC收费标准的建议》。
林勇建议,全面降低ETC通行收费标准。他认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应在2020年尽快出台“看得见”的措施,有效降低ETC的通行费,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民众对推行ETC恢复信心。
他还给出了五方面的具体建议:
一、降低货车通行费
林勇说,货车通行费直接关乎物流降本增效的兴衰成败,目前呈现收费整体上扬的态势,需要有关部门从国家层面专题研究采取专门措施针对性降费。
二、退还多收误收通行费
疫情防控前后,有关交通部门多收误收的通车费用,应该退还相应的ETC账户。
三、扩大免费车辆类型
“如今国家层面免费车辆类型十分有限,可以扩大免费类型,如中小学的校车。当前校车的管理相对规范,且上高速通行的车辆也相对较少,此类车辆费用减免不多,却能带来良好的社会评价。”林勇说。
四、扩大“节日”内涵,增加ETC免费通行时间
林勇说,如今免费的节假日为“五一”“十一”“春节”,他建议增加元旦、元宵、妇女节、清明节、青年节、儿童节、端午节、教师节、中秋节和重阳节等法定节日作为ETC免费通行时间(人工车道执行原政策),由此既能强化形成ETC便捷、优惠的国民印象,又能切实降低物流货运成本。
五、应在国家层面取消救护车通行费
他说,对于救护车各省规定不一,有的规定“正在执行救护任务”的免费,有的规定所有救护车免费,有的规定收费,而国家层面无相关规定。因此,近期应出台新政,对于救护车,ETC免费,人工车道仍执行原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小企业承受了巨大的打击。为解决疫情过后中小企业尤其是传统制造业如何度过难关,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张嘉极提出:实施高速公路不收费。
疫情过后,经济如何恢复?张嘉极提出几点建议:
1、实施高速公路不收费;
2、要鼓励消费;
3、民营企业也要对租户实施减租;
4、在社保和贷款利息方面给企业减负;
他认为:本来疫情之前,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就已经命悬一线。疫情以后,拳拳打下去,首先受伤的都是这些中小企业。
支持传统制造业发展,张嘉极认为根本在于让企业的成本下降,使其能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目前,政府减税降费的力度很大,建议在租金、用电用水、物流费用、五险一金等方面再给中小企业减少成本。
小编有话说:前段时间高速免费很多卡车人表示高速免费运费也跟着降了,这次关于张嘉极主席提出的“实施高速公路不收费”提案卡友们怎么看呢?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公布了多项两会议案建议,涉及氢能产业、电子化证书、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等。
1、政府引导加大氢燃料电池基础科研投入
我国氢能产业目前受基础研究、核心材料、关键部件、制造工艺和集成控制等多方面限制,为此,王凤英提出了建议:政府引导加大氢燃料电池基础科研投入,鼓励地方政府推动大规模产业集群的形成;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标准法规建设;制定国家级顶层氢能规划。
2、提倡纸质证书电子化
目前纸质汽车出厂合格证仍作为车辆购税、登记上牌等车辆流通环节的重要凭证,工作效率低下。王凤英提出建议:打通电子化流程;搭建大数据平台,采取多证合一的形式改变过去纸质证书繁多的情况,以综合性二维码或其他可识别的电子凭证,代替纸质证书。
3、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
我国机动车检测仍面临供需矛盾突出、机动车检测滞后等问题,对此,王凤英建议:完善道路安全法相关法规检测要求;政策推动机动车检测技术向智能化、大数据方向发展;推动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完善数据共享和使用机制,解决车检难问题。
小编有话说:这位人大代表提出的纸质证书电子化和建立机动车智能检测体系对卡友们来说可谓是比较实际的了。前者或将最大限度的解决了车辆上牌繁杂的难题,后者有利于解决车检难问题。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治理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问题,全国多省市已经展开行动。在两会之际,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党委书记方中华建议:加快国二、国三车淘汰,2-3年内给与财政补贴。
去年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国三车辆的升级淘汰,为此,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党委书记方中华建议:
1、建立严格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环保检测程序,加强对机动车安全和尾气排放的执法检查,对国二、国三排放标准汽油载客汽车和汽油载货汽车环保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淘汰,对于检测机构违反检测程序违规通过检测的一律予以关停整改。
2、建立市场交易平台,2-3年内对报废的国二、国三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车主给予政府补助,补助标准可以根据当地财政状况量力而为。
3、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对本品牌车辆报废后购置新车的车主奖励力度,建议奖励金额不低于政府补助标准,各车企在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内公布的新车销售价格应为市场指导价格。
小编有话说:对于大部分国三车主来说,并不是不愿意淘汰车辆,但由于购车成本太高,如果淘汰车辆后没有补贴,将影响车主的新车购买问题。这位人大代表建议政府给与淘汰车辆补贴、汽车生产企业给与车主补贴,其实更有利于推动国三等老旧车辆淘汰。
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建议:工程机械和重卡车辆电动化。
截至2019年底,我国工程机械和重卡保有量近1500万台,然而这两类车辆油耗大,污染重。因此,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建议工程机械和重卡车辆电动化。
并公布了《全力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 打赢蓝天保卫战形成全球产业高地的提案》、《关于加快电化学储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引领全球能源变革的提案》两项提案。
小编有话说:发展重卡电动化有利于我国打赢蓝天保卫战,更有利于推动我国排放标准的实行。目前,我国多个港口已实现了封闭道路重卡车辆电动化,但如果想要在普通道路也能实现重卡电动化,将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面对新能源车辆补贴不断下降,新能源汽车消费滑坡的情况,为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使用,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方运舟建议:延长新能源汽车国补退坡时间。
今年4月,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将新能源国家补贴延长至2022年的方针。延长补贴期限至2022年,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因此,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方运舟建议:
1、大力推进对公市场使用新能源汽车。
2、放开城市新能源汽车限购指标。
3、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拓展农村市场。
4、积极推进路权、电价、停车、高速收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
5、延长国补政策退坡时间,加快资金结算。
6、给予金融、税费及资金支持。
7、给予新能源汽车企业专项研发资金支持,助力技术升级。
小编有话说:按照4月份的政策,新能源补贴将会在接下来的3年逐年退坡10%、20%、30%,这将不利于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和使用,特别是现在是疫情后复工复产重要时刻,补贴减少,将进一步影响城市物流的发展。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车辆购置税由中央地方共享、消费税后移,将调整后的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购车补贴。
在我国,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专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设。由于疫情期间汽车消费下降,不利于内需发展,因此,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具体内容为:
1、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为50%:50%。
2、将调整后的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新技术研发以及促进汽车消费。在消费层面,将调整后的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持续推动 “汽车下乡”政策,落实相关汽车消费补贴措施。
3、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建议中央与地方“五五共享”。
小编有话说:如果这一提案通过,车辆购置税将分享给地方财政并用于购车补贴,以后卡友们买车也将能享受到补贴,购车成本将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