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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天津​人​过马路​看手机将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1-01-11   来源:  点击量: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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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12月31日电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据相关研究报告显示,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边过马路边玩手机的行人在视觉上只能对附近3米至5米内的障碍物作出判断,平均步行速度也会因此减慢16%至33%。看清一条短信最快需2秒,当机动车以时速约60公里行驶时,2秒便可开出30余米,此时若行人注意力集中在手机上就不会注意到行驶过来的车辆,也就无法及时做出任何判断,使得事故发生的概率比正常情况下高出数倍。

天津交管部门表示,给“低头族”开罚单,真正意义在于警示行人要意识到边看手机边过马路不仅危险而且违法,更是从法律层面明确行人边走路边玩手机并不是自己的私事,需要为当“低头族”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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