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香果女孩”案一直牵动着很多人的心,她的悲惨遭遇让很多人都非常心疼,不少人认为,犯罪者应该被判处死刑。不过这起案件现在还没有最终判决结果,最新的审判将在今天开庭。
在这起案件一审的过程中,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判决后,杨光毅不服判决又提出了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病,没有控辩能力,请求法院进行再审。2020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二审,改判杨光以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并限制减刑。
二审判决出来后,杨某燕的家属也不服判决,于是又提起了上诉。后来最高院做出了决定,对广西高院二审的杨光毅强奸案进行调卷审查。并且在11月11日的时候做出都决定,指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这些案件进行再审。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杨某燕的母亲陈女士说,在一审开庭时,因为她情绪崩溃,没有一开始就进到庭审现场,后来进去的时候,她看到杨光毅的表情非常淡定,似乎一点悔意都没有,她觉得非常气愤。她的诉求一直以来都没有变过,就是希望法院能够判处杨光毅死刑。
在这次开庭审理之前,合议庭也举行了庭前会议,内容包括:第一,杨光毅的代理律师提出应该对其进行精神鉴定;第二,关于杨光毅自首的行为是否应该减轻处罚?第三,关于杨光毅犯罪行为的认定,是否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
第4点,原告方代理律师提供了最新的案件材料情况,在杨光毅最新的供述内容当中,他曾经承认自己在外打工的时候,猥亵过一名五六岁的女童,每次都会给女孩20块钱,而且还承认自己骚扰过同村的多名女孩。但是因为事发久远,法院是不是会认定其他猥亵行为。
杨某燕也只是一个年仅几岁的孩子而已,杨光毅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竟然对一个孩子做出了如此残忍的行为,他的行为让很多网友都觉得非常愤慨。我国一直在宣扬保护未成年人,对猥亵未成年人的行为更应该是0容忍。不少人认为,虽然杨光毅在事后有自首的行为,但是从他的表现来看,还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应该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