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街头车水马龙,年轻人行色匆匆的忙碌,老年人则悠闲的享受退休生活。
有这样一群老人,需要被关爱,他们的子女不在身边,甚至已经没有子女……
上海老伯把300万房产送给楼下无亲无故的水果摊店主,为何?
老人叫马林,决定将房子给水果摊店主小游(化名)时是2017年。
2012年马老伯的老伴儿去世后,家里还有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和他一起生活。
三年后的一个晚上患有精神疾病的独生子在家中猝死。已近耄耋之年的马老伯,拿着手电筒到楼下找到水果摊店主小游告知他自己儿子死了,两天后让他陪同自己去火葬场。
小游当时仅认为老人让他去,需要帮忙搬卸重物,可到了火葬场后才发现只有他和马老伯两人,家里没有任何亲戚到场。火化后的一系列所要处理的事情,也都只有他们两个人完成。
有一次马老伯病倒在家中,非常危险,醒来后给小游打电话求助。当他赶到老人家中时,发现马老伯用手支撑着在地上爬。
小游说如果当时他也不知道的话,说不定老人死在家中都没人知道。
老人病的厉害,小游跟马老伯讲必须要通知家里的亲戚去医院,最后给远在海南的妹妹打了通电话,但于事无补妹妹找借口说家里也需要照顾走不开。
马老伯住院期间,一直是小游陪伴着。出院后,马老伯邀请小游一家搬进自己家中,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家庭。并且已明确表示要把所有财产留给小游一家,就连抚恤金领取人在单位上报,也是小游的名字。
后来他们找到相关机构做了意定监护,双方选择在法律的保护下,打开余生的正确相处方式,这样还能确保马老伯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也许邻居无法理解老人将价值三百万房产留给“陌生人”。
当一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逐渐退化,行为能力越来越差,无法预知的身体状态和条件逐一形成,身边一定需要一个,像小游这样的人,也许TA是亲戚,是子女又或是邻居。
不仅需要陪伴与照顾,更重要是具备,需要医疗条件救治的情况下,有权利行使监护人的权利和职责,能够助使老人的生命延续,确保老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马老伯虽然已经年近90岁,但思维意识非常清晰,谁是真心对他好,还是贪图他的钱财,都躲不过老人的“慧眼”。晚年后最难忘的几段经历,让历尽沧桑的马老伯更坚定了自己的选择,意定监护行为也能更好的保障他余生的晚年生活。
意定监护行为不仅可以建立在与“陌生人”之间,根据老人的需求和监护人的意愿,即使有亲属关系,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孙子女;甚至亲生子女间,都可以指定为监护人行使权利。
首善为老服务中心律师提示:
1.立遗嘱,不要等到身体实在不行了,越早立越好,即使将来想法有改变,还可以重新订立。
2.确保遗嘱合法有效才能顺利完成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3.订立遗嘱时,建议大家要找到专业的遗嘱订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