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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未孕遭虐待​致死​,报警却被告知情况不成立

发布时间:2020-11-18   来源:  点击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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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因不孕遭婆家虐待致死案将于11月19日重审。17日,被害人表哥对记者回忆,最开始自己就怀疑表妹被软禁,报警后警方称理由不成立,两人是合法夫妻,不存在绑票、软禁。表妹死亡时,体重只有六十多斤,全身青斑。

为何刚开始报警后警方称理由不成立?一个人无故死亡,就算是意外死亡,家属都有权利报警查明原因吧?仅仅以一个“两人是合法夫妻,不存在绑票、软禁”这样的理由来搪塞受害人家属,这就很不符合常理了。

法院一审判决显示,方某洋公公、被告人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方某洋婆婆、被告人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方某洋丈夫、被告人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

但是据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婆婆刘某英、丈夫张某多次对方某洋实施饿肚子、用木棍抽打身体、冬天在屋外罚站等虐待行为。经鉴定,方某洋符合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

这样的量刑明显过于畸轻,方洋洋家属无法接受,向德州中院上诉后,德州中院裁定发回禹城法院重新审判,不知道新一轮的审判是否会有新的判决,是否真正的做到公正,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

一个人从160斤瘦到60来斤,除了节食,身上还有青斑,死者生前肯定都受过了非人的折磨吧,而一审判决却只是从轻处罚,这就让这些间接杀人犯再度回到社会,这跟放虎归山有何区别?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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