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内容

​安徽一​26岁的​护士​小琳,来到了​副院长家楼顶​自杀身亡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  点击量:232 
字号:

近日安徽宣城一26岁的护士小琳,一天早上来到了副院长家楼顶自杀身亡。据死者弟弟介绍,在去年10月参加了当地一个考试,考完后便住在了某山庄,当晚副院长便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去年年底姐姐就怀孕了,是这个副院长带着姐姐到外地打得 胎。

本案中,由于副院长是小琳的上司,在考完试后入住了某山庄,副院长借助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强行与小琳发生关系,在事后,小琳并没有选择报警,是不是就不是犯罪了?显然,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是构成强奸罪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小琳并没有选择报警,事后小琳和副院长一起到外地处理了此事,但是并不妨碍副院长构成强奸罪。

同样,由于强奸致人死亡的,属于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这里的致人死亡,并非采取暴力直接杀害被害人的,否则就是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了,而是因为先前的行为,让被害人自杀身亡了,属于致人死亡,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为何小琳选择自杀的地点为副院长家的楼顶,从情理上来讲,就是要让大家关注到这个副院长,让大家认为两人之间有纠葛,但是最终小琳以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实属可惜。为何小琳当初没有报警,是在事后,副院长向小琳承诺了升职加薪吗?

假如这种情况真实存在的话,事后被害人没有选择报警,而最终侵害人却没有实现当初说的话,此时被害人是否可以以强奸罪报案呢?答案是可以的,因为这个罪要求是在行为发生之时,被害人是不自愿的,违背了女性的自主权,因此也是属于犯罪行为。

本案的真实情况如何?随着小琳的去世,也许终究是一个谜团,而你认为这其中又有什么秘密呢?#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自杀 疑被性侵#


图说天下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